固定资产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房屋及构筑物:
包括土地、海域及无居民海岛、房屋、构筑物等。
通用设备:
包括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车辆、图书档案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等。
专用设备:
包括探矿、采矿、选矿和造块设备,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设备,石油和化学工业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电力工业专用设备,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核工业专用设备,航空航天工业专用设备,工程机械,农业和林业机械,木材采集和加工设备,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饮料加工设备,烟草加工设备,粮油作物和饲料加工设备,纺织设备,缝纫,服饰,制革和毛皮加工设备,造纸和印刷机械,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医疗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安全生产设备,邮政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公安专用设备,水工机械,殡葬设备及用品,铁路运输设备,水上交通运输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等。
文物和陈列品:
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
图书、档案:
包括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企业内部图书资料室、档案馆所有的各种图书,包括政治、业务、文艺等书籍。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以及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幼儿园、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
运输设备:
包括货车、轿车、摩托车等所有的车辆,负责公司人员的出行以及与客户的商务洽谈,以及后勤的保障工作。
机械设备:
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这些分类涵盖了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对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的分类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