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品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发现生产、销售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负责查处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
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
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负责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
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在遇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诉、举报,消费者协会会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组织知识产权执法等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的治理,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对食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
在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涉及刑事责任的,由公安部门介入。
建议消费者在遇到购买到假冒商品的情况时,可以首先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以便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这是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