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成本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的费用。
可以参照政府前期出让的类似地块的出让金数额并进行相关因素修正得到。
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水利设施维修分摊、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垦复基金、征地管理费等。
拆迁安置补偿费包括拆迁安置费和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一般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
“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
建安工程费
直接用于建安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以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等。
基础设施费
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绿化、排污、排洪、电讯、环卫等工程费用。
公共配套设施费
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其估算可参照“建安工程费”的估算方法。
不可预见费
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前述各项费用估算的准确程度,按一定比例计算。
开发期间税费
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负担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
核算方法
核算对象:根据开发面积、工期、区域等因素确定,可以是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或一定区域。
成本项目: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不可预见费和开发期间税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