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需要复印的材料包括: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住院病历复印件,且需加盖医院印章以验证其真实性。
特殊情况附加材料,如病理报告单、血常规及肝功能检验报告单等。
费用明细清单,需加盖医院印章。
住院票据,需使用由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有效票据,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
医疗保险卡,作为身份和参保凭证。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如果出院小结手写在病历的要复印出院小结和病历封面。
转诊转院审批表,对于转诊转院的病人。
出差审批单及出差报销单复印件,对于出差急诊住院的病人。
单位证明,对于在毕节城区外居住或工作的参保病人,以及异地急诊就医的病人。
其他医保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建议:在准备医保报销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了相关印章的复印件,并按照医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