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以依法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具体来说,无期徒刑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一般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无期徒刑犯在获得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仍然不能少于十三年。此外,如果无期徒刑犯在服刑期间有重新犯罪的情况,减刑的起始时间会适当延长。
综上所述,无期徒刑犯至少需要服刑十三年才有机会出狱,但具体出狱时间取决于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和减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