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情况可能因个人情况和落户类型而有所不同:
基本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如适用)
房产证或居住证明(如适用)
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如适用)
无犯罪及失信记录证明(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
特殊情况材料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以及亲子鉴定证明
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以及婴儿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居(村)委员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
落户在亲友房产名下,需要提供亲友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同意挂靠户口的书面说明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需要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同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迁入,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子女的出生证明、身份证
其他材料
《入户申请审批表》
计划生育审查证明
承诺与授权书
电子照片
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在沪房产证(如有)
学历材料,如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等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配偶随迁所需材料,如待业证明
配偶随调所需材料,如社保和个税清单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落户政策和要求,然后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不同城市和地区的落户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