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违法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停止侵害:
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排除妨碍:
要求违法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已经存在的妨碍。
消除危险:
要求违法行为人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危险。
返还财产:
要求违法行为人归还不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恢复原状:
要求违法行为人采取措施将受损的财产或权利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态。
修理、重作、更换:
对于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财产,要求其进行修理、重新制作或更换。
赔偿损失:
要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法行为人支付违约金。
赔偿道歉:
要求违法行为人向受害人公开道歉,以恢复其名誉和尊严。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要求违法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其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恢复受害人的名誉。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以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
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
对于违法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财物和所得,法院可以予以收缴。
罚款:
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经济制裁,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个人罚款上限为人民币十万元,单位罚款上限为人民币一百万元。
拘留:
对于严重妨害诉讼和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决定对其实施拘留,拘留期限及提前解除条件由法律规定。
这些处罚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具体适用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民事制裁的执行机关为司法机关,其对象包括公民和法人。民事制裁不得因追究民事责任而使负有义务的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即不得以对人身的惩罚代替经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