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当在 民政局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离婚申请:
男女双方应共同前往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手续,包括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及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
冷静期:
离婚申请提交后,会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登记: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再次共同前往民政局,递交离婚协议、照片等材料,并办理最终的离婚登记手续。
领取离婚证:
完成离婚登记后,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正式解除夫妻关系。
建议在办理协议离婚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减少办理过程中的麻烦。如果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