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房,也称为合同房,是指 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买卖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房款金额、付款时间、过户时间、过户手续办理等相关内容的房屋交易。这种交易方式下,买卖双方必须订立转让协议,明确卖方届时必须协助买方办理房产证书,并约定一定的违约金来约束卖方。
协议房通常有以下特点:
暂时没有产权证:
协议房往往是因为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或正在办理过程中,因此暂时无法进行正式的产权过户。
全款交易:
由于产权未完全过户,买方通常需要全款支付房款,并在交易完成后进行公证。
受单位约束:
这类房屋的交易往往受到单位内部文件的约束,例如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转让或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一定年限等。
法律风险:
由于协议房没有正式的产权证,转让过程存在法律风险,如双方只能签订私下协议,不能要求对方立即转让房屋。
协议房的出现通常与特定的房屋类型有关,例如公务员楼、单位内部分房转让等。这些房屋的交易不仅受到《民法典》等法律的约束,还可能受到单位内部规定的限制。
建议在购买协议房时,务必仔细了解相关法规和单位政策,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