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子按揭贷款需要以下手续: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
缴付首付款
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办理房屋相关手续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
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
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
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支用贷款
经过以上手续及流程,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建议:
在办理按揭贷款前,建议详细咨询相关银行或贷款机构,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减少贷款过程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