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贷的转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协商与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剩余贷款的承担方。
准备必要文件,如《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等。
办理权属变更
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
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银行审核
向银行提供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原件、购房协议书正本等。
银行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确定贷款额度。
签订借款合同
办理借款合同,可能由银行代办保险。
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手续。
银行放款
银行发放贷款。
按时还款
申请人开始按时还款。
请注意,如果贷款未还清,通常需要先付清银行贷款,或者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以便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办理过户。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步骤,并咨询专业律师或银行工作人员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