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名称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普通股东:
拥有投票权、收益权和资产剩余权。普通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日常决策,并享有公司盈利的分红。
优先股东:
享有固定股息和在公司清算时优先获得剩余资产的权利,但通常无投票权。优先股东通常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
控股股东:
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决策有决定性影响。控股股东通常持有公司的大部分股份。
小股东:
持有公司较少股份的股东,通常影响力有限,但在公司决策中仍享有一定的权利。
机构股东:
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机构股东享有股东权,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分红。
个人股东:
一般指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
隐名股东:
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享有与显名股东同等的权益,但通常不直接参与公司治理。
显名股东:
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是公司的名义股东,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创始股东:
在公司成立时即成为股东的股东,通常享有特殊的权益和地位。
非控股股东:
持有公司较少股份,对公司的控制权有限。
这些分类有助于理解不同股东在公司中的角色和权益。不同的股东类型在公司治理、决策和利益分配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