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和刑事案件中,以下物品应当被扣押:
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
这些物品可能包括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等,这些物品通常会被收缴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
例如,涉及交通事故的车辆和驾驶证,在调查期间可能需要被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押或者扣留的物品:
这些可能包括用于恐怖活动的物品或证据。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
这些物品和文件可能包括物证、书证等,必须妥善保管或封存,防止被损毁或隐匿。
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
这些物品不应被扣押,必须严格区分,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扣押物品时,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如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且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盖章。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或损毁。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具体应用时还需参照当地最新的法律实践和指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