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行政诉状的方式如下:
准备起诉状
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首部: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被告需写明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诉讼请求明确写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和目的;事实与理由部分详细叙述行政行为的经过及法律依据;证据部分列举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及其来源。
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附项写明本诉状副本的份数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落款写明起诉人的姓名和日期,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还需加盖公章。
提交起诉状
提交方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提交时间: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院处理
立案: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建议:
确保起诉状内容完整、准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提交的证据材料要真实、合法,并详细列出证据来源和证明目的。
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获得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