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执行进度,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般案件
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特殊情况
若案件在立案后六个月内未能执结,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若还需延长,需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若被执行人无法提供任何具有可执行性的资产,法院可能会作出裁决以决定结束此次执行过程。
执行程序结束的其他情况
当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并且顺利履行完毕,或案情被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况发生时,执行程序将会正式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综上所述,执行终结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执行进度,通常为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经批准延长至9个月,并且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提前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