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证明: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
如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就业证明、学历证明等。
计划生育服务证:
政策内生育的婴儿需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需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入户通知单:
超过一个月申报时,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购房合同或发票、房产证:
如果在广西购买房屋并入户,则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社保证明:
如果需要报户口,则需提供社保证明。
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是企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因为不同城市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