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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需哪些手续办理

办理房贷需要以下手续:

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

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依照贷款担保方式,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咨询贷款情况

购房者需咨询贷款情况,确保自己符合贷款条件并了解所需资料。

提交申请及资料

申请人向银行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等。

资料审查

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签订买卖合同

申请人需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贷款相关条款。

开立账户

申请人需要开立还贷账户,以便于每月按时还款。

办理房屋相关手续

申请人需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并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及房屋保险。

银行支付贷款

银行在审查通过后,将贷款发放至指定账户,完成贷款支付。

还款与注销登记

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并在还清贷款后办理房屋抵押权注销手续。

建议申请人在办理房贷时,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资料,并详细咨询各银行的贷款政策和流程,以确保贷款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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