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表:
由转入(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
学籍卡原件:
提供学生当前的学籍卡原件。
义务教育登记卡:
提供学生的义务教育登记卡。
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
由转出学校开具,并加盖公章。
户口簿原件:
提供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
居住证明:
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证明学生在新居住地的居住情况。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出生证明、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等。
网上学籍管理系统:
在部分区域,需要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上报并审核。
具体办理时间: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登记学位。
转学受理回执:
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的回执,确认已收到转学申请。
转学办理通知单:
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的通知单,告知办理进度和相关手续。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以确保转学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