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病退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
恶性肿瘤
尿毒症
肢体瘫痪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心功能长期在三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小于百分之五十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六克/分升以下者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三分之四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精神类疾病
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五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
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五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五十岁以上,女性四十五岁以上,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工伤或职业病致残
工伤或者职业病致残等级到达1至4级。
其他特定情况
极重度智能减退、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二级伤残之一者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小肠切除90%以上
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需要注意的是,病退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龄和工龄要求,并且需要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此外,病退手续的办理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