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地点为 当地的卫生局或食药监部门。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
审查: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决定:
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许可证颁发: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建议:
申请前,先通过当地官方网站或电话查询具体办理地址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准备齐全。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取得餐饮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