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审查时间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具体时限如下:
初步核实
一般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立案审批
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案件调查
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审理工作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
在特殊情况下,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综合以上规定,纪委审查时间通常应在 90日至180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是否涉及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