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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的计算方法什么意思(医疗期的期间应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


在实际当中,有许多患病职工治疗疾病并不是将所限定的医疗期一次全部使用完毕或者一定是连续使用的,他们可能是断续而不是连续使用医疗期,这就会产生如何计算医疗期期间的问题。除有地方特殊规定外,我国因病治疗的职工所享有的医疗期是否届满一般采取以下计算方法:

(1)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6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医疗期为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医疗期为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医疗期为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医疗期为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执行。例如,患病休假的职工应该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如果从2019年3月6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该在3月6日至9月6日之间累计计算确定,在此期间患病员工累计病休到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医院期间的计算方式类似。医疗期的计算应从患病职工病休的第一天开始进行累计计算,遇到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的,不停止计算,包括在内,不予以扣除。

律师解答:

在实际当中,有许多患病职工治疗疾病并不是将所限定的医疗期一次全部使用完毕或者一定是连续使用的,他们可能是断续而不是连续使用医疗期,这就会产生如何计算医疗期期间的问题。除有地方特殊规定外,我国因病治疗的职工所享有的医疗期是否届满一般采取以下计算方法:

(1)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6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医疗期为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医疗期为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医疗期为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医疗期为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执行。例如,患病休假的职工应该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如果从2019年3月6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该在3月6日至9月6日之间累计计算确定,在此期间患病员工累计病休到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医院期间的计算方式类似。医疗期的计算应从患病职工病休的第一天开始进行累计计算,遇到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的,不停止计算,包括在内,不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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